2.1.2 建筑防火应达到下列目标要求:
2 保障重要使用功能,保障生产、经营或重要设施运行的连续性;
2.1.3 建筑防火应符合下列功能要求:
3 建筑内部和外部的防火分隔应能在设定时间内阻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建筑内的其他防火分隔区域;
2.1.4 在赛事、博览、避险、救灾及灾区生活过渡期间建设的临时建筑或设施,其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灾区过渡安置房集中布置区域应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分别单独划分防火分隔区域。每个防火分隔区域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500m²,且周围应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2.1.6 交通隧道的防火要求应根据其建设位置、封闭段的长度、交通流量、通行车辆的类型、环境条件及附近消防站设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2.1.8 在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危险性的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和管道均应具有防止发生静电或静电积累的性能。
1 楼地面应具有不发火花的性能,使用绝缘材料铺设的整体楼地面面层应具有防止发生静电的性能;
<div style="margin:0px;padding:0px;锟斤拷锟脚猴拷, Arial, Verdana, 锟斤拷锟斤拷, "font-size:14px;white-space:normal;background-color:#FFFFFF;"> 2 散发可燃粉尘、纤维场所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吉林省双层液氨储罐厂家菏泽花王容器易于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