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MPA高压储气罐设备厂家,5MPA高压储气罐生产厂家,5MPA高压储气罐制造厂家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宜靠近油气排放源布置。
4.0.2 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宜布置在下列场所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1 人员集中场所;
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的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与企业内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的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产生明火或处理温度高于油气引燃温度的油气处理装置与周边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5MPA高压储气罐设备厂家,5MPA高压储气罐生产厂家,5MPA高压储气罐制造厂家应按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确定;
2 汽车装卸设施内的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与周边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汽车装卸设施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3 铁路装卸设施内的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与周边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铁路装卸设施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4 罐组专用的油气回收装置宜与其专用泵区集中布置,其与周边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罐组专用泵的防火间距确定,且与油泵(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5m;
5 两个及以上罐组或装载设施用油气回收装置与周边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罐区甲、5MPA高压储气罐设备厂家,5MPA高压储气罐生产厂家,5MPA高压储气罐制造厂家乙类泵
2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4.0.3 石油化工液体物料装船设施的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宜布置在码头后方的陆域部分;当布置在码头前沿区域时,不应采用产生明火或处理温度高于油气引燃温度的油气处理装置。
4.0.4 汽车装卸车设施内的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不应影响车辆的装卸及通行。
4.0.5 铁路装卸车设施内的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与铁路的建筑限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的有关规定。
5MPA高压储气罐设备厂家,5MPA高压储气罐生产厂家,5MPA高压储气罐制造厂家 储罐区的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4.0.7 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附近应设置能保证消防车辆顺利接近火灾场地的消防道路。
4.0.8 吸收液储罐宜和成品或中间原料储罐设置。当吸收液储罐总容积小于400m³时,可与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处理装置集中布置,吸收液储罐与油气回收装置的间距不应小于8m,与油气处理装置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4.0.9 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应紧凑布置,且应满足安装、操作及检修的要求。
4.0.10 不产生明火且处理温度低于油气引燃温度的油气处理装置,可按油气回收装置来确定与周边设施的防火间距。
4.0.11 装卸车设施内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处理装置及吸收液储罐与其他设备、5MPA高压储气罐设备厂家,5MPA高压储气罐生产厂家,5MPA高压储气罐制造厂家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0.1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