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15406899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经理
  • 电话:17515406899
  • 传真:0530-54030630
液氨储罐设备厂家,液氨贮罐设备厂家,液氨储槽设备厂家
品牌: 花王
产地: 山东菏泽
容积: 5-200立方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5-16 08:19
浏览次数: 110
手机号: 17515406899
电话: 17515406899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17515406899
详细信息

液氨储罐设备厂家,液氨贮罐设备厂家,液氨储槽设备厂家工程材料的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本条规定了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是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均验收合格。当工程不设验收批时,分项工程即为质量验收基础;其验收合格条件应按本规范第3.2.3条规定执行。
液氨储罐设备厂家,液氨贮罐设备厂家,液氨储槽设备厂家当工程规模较大时,可考虑设置子分部工程,其质量验收合格条件同分部工程。
当工程规模较大时,可考虑设置子单位工程,其质量验收合格条件同单位工程。

478193836.jpg

 液氨储罐设备厂家,液氨贮罐设备厂家,液氨储槽设备厂家本条规定了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品处理的具体规定:返修,系指对工程不符合标准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返工,系指对不符合标准的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返工或返修的验收批或分项工程可以重新验收和评定质量合格。正常情况下,不合格品应在验收批检验或验收时发现,并应及时得到处理,否则将影响后续验收批和相关的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本规范从验收”促进“过程控制”原则出发,规定施工中所有质量隐患必须消灭在萌芽状态。
液氨储罐设备厂家,液氨贮罐设备厂家,液氨储槽设备厂家但是由于特定原因在验收批检验或验收时未能及时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且未能及时处理或为了避免经济的更大损失时,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条件下,液氨储罐设备厂家,液氨贮罐设备厂家,液氨储槽设备厂家可根据不符合标准的程度按本条规定进行处理。采用本条第4款时,验收结论必须说明原因和附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文件资料,并且该单位工程不应评定质量合格,只能写明通过验收,液氨储罐设备厂家,液氨贮罐设备厂家,液氨储槽设备厂家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相关产品
相关液氨储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