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100立方二氧化碳储罐,150立方二氧化碳储槽,200立方二氧化碳贮槽竣工验收应由建设主管部门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参加,组成验收组,共同进行验收。
排油注氮装置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控制柜、消防柜、断流阀、感温探测器、氮气瓶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和安装质量;排油注氮管路和管件的规格、型号、位置、坡向、坡度、连接方式和安装质量;电源和排油注氮装置的功能。菏泽100立方二氧化碳储罐,150立方二氧化碳储槽,200立方二氧化碳贮槽竣工验收时,应对排油管、注氮管进行检查和试验,对装置的控制与操作应进行检查测试。竣正验收时,施工、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验收申请报告和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排油注氮装置验收表; 菏泽100立方二氧化碳储罐,150立方二氧化碳储槽,200立方二氧化碳贮槽设计变更文件;管道吹扫记录表和管道试压记录表;测试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出厂合格证;与装置相关的电源、备用动力、电气设备以及联动控制设备等验收合格的证明;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装置验收合格后,应按本规程附录C的格式填写“菏泽100立方二氧化碳储罐,150立方二氧化碳储槽,200立方二氧化碳贮槽排油注氮装置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