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液氮储罐设备厂家,低温液氮储槽生产厂家,低温液氮贮罐制造厂家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使防灾避难场所设计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低温液氮储罐设备厂家,低温液氮储槽生产厂家,低温液氮贮罐制造厂家扩建和改建的防灾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0.2A 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低温液氮储罐设备厂家,低温液氮储槽生产厂家,低温液氮贮罐制造厂家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与施工质量验收,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0.2B 防灾避难场所管理与维护应以保障其预定应急功能为目标,低温液氮储罐设备厂家,低温液氮储槽生产厂家,低温液氮贮罐制造厂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灾避难场所竣工验收前应按本规范进行专项功能校验,低温液氮储罐设备厂家,低温液氮储槽生产厂家,低温液氮贮罐制造厂家对不符合功能要求的不能验收;避难场所平时应定期进行专项功能校验。
2 专项功能校验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低温液氮储罐设备厂家,低温液氮储槽生产厂家,低温液氮贮罐制造厂家并对整改完成部分重新进行校验。
3 防灾避难场所应急启用前应进行应急评估,低温液氮储罐设备厂家,低温液氮储槽生产厂家,低温液氮贮罐制造厂家并根据评估结论确定应急转换要求并实施应急功能转换。
4 避难结束后,防灾避难场所应及时进行使用效果评估,低温液氮储罐设备厂家,低温液氮储槽生产厂家,低温液氮贮罐制造厂家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安全修复。
1.0.3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低温液氮储罐设备厂家,低温液氮储槽生产厂家,低温液氮贮罐制造厂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