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系统交钥匙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交钥匙项目的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
8.3.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系统交钥匙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交钥匙项目的公司并应确认各阶段的检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
8.3.3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系统交钥匙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交钥匙项目的公司元器件、标准件,以及坯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并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报验资料,符合规定时应予以签认。
8.3.4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系统交钥匙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交钥匙项目的公司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工序应进行抽检。
8.3.5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进行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系统交钥匙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交钥匙项目的公司并应做好检验记录。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认为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修或返工。当发生质量失控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系统交钥匙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交钥匙项目的公司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提出处理意见,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3.6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和监督设备的装配过程。
8.3.7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设计变更,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系统交钥匙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交钥匙项目的公司并应协调处理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和工期调整,同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8.3.8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设备整机性能检测、调试和出厂验收,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系统交钥匙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交钥匙项目的公司符合要求后应予以签认。
8.3.9 在设备运往现场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系统交钥匙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交钥匙项目的公司并应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以及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
8.3.10 设备运到现场后,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系统交钥匙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交钥匙项目的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设备制造单位按合同约定与接收单位的交接工作。
8.3.11 监理工程师应按设备制造合同的约定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系统交钥匙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集中供气交钥匙项目的公司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