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制造管制式高压容器的企业,国内制造管式高压储罐的企业,菏泽容器按照本条规定,施工现场如需搭设多栋临时办公用房、宿舍时,办公用房之间、宿舍之间、办公用房与宿舍之间应保持不小于 4m 的防火间距。当办公用房或宿舍的栋数较多,可成组布置,此时,相邻两组临时用房彼此间应保持不小于 8m 的防火间距,组内临时用房相互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
按照本条规定,如施工现场的发电机房和变配电房分开设置,国内制造管制式高压容器的企业,国内制造管式高压储罐的企业,菏泽容器发电机房与变配电房之间应保持不小于 4m 的防火间距。如发电机房与变配电房合建在同一临时用房内,两者之间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如施工现场需设置两个或多个配电房(如同一建设项目,由多家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各总承包单位均需设置一个配电房)时,相邻两个配电房之间应保持不小于 4m 的防火间距。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 5m,且不宜大于 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3.2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时,国内制造管制式高压容器的企业,国内制造管式高压储罐的企业,菏泽容器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
2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
3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 临时消防车道路基、国内制造管制式高压容器的企业,国内制造管式高压储罐的企业,菏泽容器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3.3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本规范第 3.3.2 条的规定设置回车场外,尚应按本规范第 3.3.4 条的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国内制造管制式高压容器的企业,国内制造管式高压储罐的企业,菏泽容器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