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超高压储罐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容器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气瓶的企业车库总平面可根据需要设置车库区、管理区、服务设施、辅助设施等。
3.2.2 车库总平面的功能分区应合理,交通组织应安全、便捷、顺畅。
3.2.3 在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机动车库的总平面布局宜有利于提高停车高峰时段停车库的使用效率。
国内生产超高压储罐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容器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气瓶的企业车库总平面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的规定。
3.2.5 车库总平面内,单向行驶的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双向行驶的小型车道不应小于6m,双向行驶的中型车以上车道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的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双向行驶不宜小于3.5m。
3.2.6 机动车道路转弯半径应根据通行车辆种类确定。微型、国内生产超高压储罐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容器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气瓶的企业小型车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3.5m;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小转弯半径要求。
3.2.7 道路转弯时,应保证良好的通视条件,弯道内侧的边坡、绿化及建(构)筑物等均不应影响行车视距。
3.2.8 地下车库排风口宜设于下风向,并应做消声处理。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的可开启外窗;国内生产超高压储罐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容器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气瓶的企业当排风口与人员活动场所的距离小于10m时,朝向人员活动场所的排风口底部距人员活动地坪的高度不应小于2.5m。
3.2.9 允许车辆通行的道路、广场,应满足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要求,且面层应平整、防滑、耐磨。
3.2.10 车库总平面内的道路、广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国内生产超高压储罐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容器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气瓶的企业道路纵坡坡度不应小于0.2%,广场坡度不应小于0.3%。车库总平面内的道路纵坡坡度应符合现行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大限值的规定。当机动车道路纵坡相对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坡段与城市道路连接。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国内生产超高压储罐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容器的企业,国内生产超高压气瓶的企业其纵坡的坡度应满足非机动车道路纵坡的大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