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氧常压全容罐,液氧常压双容罐,液氧常压双防罐,液氧常压全防罐河流湿地的形态及布局以保障行洪安全为首位。在满足河道行洪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依托河道主河槽建设的湿地公园,在用地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保护与修复河流平面形态的蜿蜒特征,避免人工裁弯取直。依托河漫滩建设的湿地公园,需要依据河流水资源条件,以维持和恢复一定宽度的难地、沙洲,以维持栖息地条件。
在保证抗冲刷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液氧常压全容罐,液氧常压双容罐,液氧常压双防罐,液氧常压全防罐岸坡防护采用具有透水性和多孔性特征的生态型岸坡防护材料和结构,易于水体入渗、植物生长和鱼类产卵。
5.2.2、5.2.3 湖泊、坑塘等湿地尽量保留原有的形态特征和水系结构。历史上的湿地面积可能很大,目前恢复到何种程度,要基于水土资源条件。禁止以修复湿地形态的名义,不顾当地水土资源条件,挖湖造景,盲目扩大水面。对临近湖泊、库塘、液氧常压全容罐,液氧常压双容罐,液氧常压双防罐,液氧常压全防罐沼泽的岸缘可进行局部微地形调整,以营造景观游览区域。根据需要可对一些过陡地形削减坡度,以减缓水流的冲击和侵蚀;对开阔难地适当改造,营造湿地水鸟的栖息地。
5.2.4 人工湿地布置在公园内相对高程较低处并与自然排水相结合,可以使地表排水顺利汇入较近的湿地区域。地公园应以场地内原有地表径流为常规水源;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宜利用雨洪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等补给湿地,不应利用自来水、液氧常压全容罐,液氧常压双容罐,液氧常压双防罐,液氧常压全防罐地下水补给湿地。
5.3.2 对于湖泊、库塘湿地应提出*低和适宜生态水位要求,河流湿地应提出生态基流要求,对于生态敏感区应提出敏感生态需水总量与过程要求;生态水位、液氧常压全容罐,液氧常压双容罐,液氧常压双防罐,液氧常压全防罐生态基流和敏感生态需水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SL709和《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Z712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5.3.3 湿地内非人体直接接触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人体直接接触的亲水区水质目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5.3.4 湿地现状水源或外源汇水水质较差时,应对污染源进行防控治理,液氧常压全容罐,液氧常压双容罐,液氧常压双防罐,液氧常压全防罐并应选择适宜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