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立方液化气罐设备厂家,25立方丙烷储罐生产厂家,25立方LPG储罐制造厂家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在进行平面布置时可按柴油加油机对待;
3 当柴油尾气处理液的储液箱(罐)或橇装设备布置在加油岛上时,容量不得超过1.2m³,且储液箱(罐)或橇装设备应在岛的两侧边缘100mm和岛端1.2m以内布置。
5.0.7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
5.0.8 加油加气加氢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作业区之外。25立方液化气罐设备厂家,25立方丙烷储罐生产厂家,25立方LPG储罐制造厂家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
5.0.9 站房不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站房部分位于作业区内时,建筑面积等应符合本标准第14.2.10条的规定。
5.0.10 当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设置非油品业务建筑物或设施时,25立方液化气罐设备厂家,25立方丙烷储罐生产厂家,25立方LPG储罐制造厂家不应布置在作业区内,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标准第4.0.4条~第4.0.8条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当站内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司机休息室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时,应等同于“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5.0.11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25立方液化气罐设备厂家,25立方丙烷储罐生产厂家,25立方LPG储罐制造厂家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5.0.12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不燃烧体实体围墙,围墙高度相对于站内和站外地坪均不宜低于2.2m。当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本标准表4.0.4~表4.0.8中安全间距的1.5倍,25立方液化气罐设备厂家,25立方丙烷储罐生产厂家,25立方LPG储罐制造厂家且大于25m时,可设置非实体围墙。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或不设围墙。与站区限毗邻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站外建(构)筑物,其面向加油加气加氢站侧无门、窗、孔洞的外墙,可视为站区实体围墙的一部分,25立方液化气罐设备厂家,25立方丙烷储罐生产厂家,25立方LPG储罐制造厂家但站内工艺设备与其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标准表4.0.4~表4.0.8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