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定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订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定制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和楼板等的传热量大于该房间热负荷的10%时,此项传热量应计入该房间热负荷。
5.2.6 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应按其占基本耗热量的百分率确定。各项附加(或修正)百分率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围护结构耗热量朝向修正率应根据当地冬季日照率、辐射照度、建筑物使用和被遮挡等情况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北、东北、国内定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订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定制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西北宜为0~10%,东、西宜为-5%,东南、西南宜为-10%~-15%,南宜为-15%~-30%;
2) 冬季日照率小于35%的地区,东南、西南和南向的修正率宜采用-10%~0,东、西向可不修正。
2 在不避风的高地、河边、海岸、旷野上的建筑物,以及城镇、厂区内特别高出的建筑物,垂直的外围护结构风力附加率取值宜为5%~10%。
3 短时间开启的、无热空气幕的外门,国内定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订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定制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外门附加率取值宜符合下列规定,其中n为建筑物的楼层数:
1) 一道门宜为65%×n;
2) 两道门且有一个门斗时,国内定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订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定制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宜为80%×n;
3) 三道门且有两个门斗时,宜为60%×n;
4) 主要出入口宜为500%。
5.2.7 除楼梯间外的供暖房间高度大于4m时,围护结构基本耗热量可采用下列简化的计算方法:
国内定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订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定制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本规范式(5.2.3)中tn应采用室内设计温度;
2 计算结果采用高度附加率修正。采用地面辐射供暖的房间,高度附加率取(H-4)%,且总附加率不宜大于8%;采用热水吊顶辐射或燃气红外辐射供暖的房间,高度附加率取(H-4)%,且总附加率不宜大于15%;采用其他供暖形式的房间,高度附加率取2(H-4)%,且总附加率不宜大于15%。国内定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订做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定制非标压力容器的企业为房间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