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储罐设备现货,液氯储罐现货,菏泽容器设计的低温度应为管道组成件的低工作温度,此温度不应低于材料的使用温度下限。常用材料的使用温度下限,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1.3.2管道采用伴管或夹套加热时,应以外加热和管内流体温度中较高的温度为设计温度。
3.1.3.3无隔热层的管道中,液氨储罐设备现货,液氯储罐现货,菏泽容器不同的管道组成件可具有不同的设计温度,管道组成件的设计温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流体温度低于65℃时,管道组成件的设计温度可与流体温度相同;
(2)流体温度等于或大于65℃时,除非按传热计算或试验确定有较低的平均壁温,管道组成件的设计温度不应低于以下的值:
阀门、管子、突缘短节、液氨储罐设备现货,液氯储罐现货,菏泽容器焊接管件和厚度与管子相似的其他管道组成件:为流体温度的95%;
法兰(除松套法兰外),包括在管件和阀门上的法兰:为流体温度的90%;
松套法兰:为流体温度的85%;
法兰的紧固件:液氨储罐设备现货,液氯储罐现货,菏泽容器为流体温度的80%。
3.1.3.4外保温管道的设计温度应按第3.1.3.1款和第3.1.3.2款确定。当另有计算、试验或测定的结果时,可取其他温度。
3.1.3.5内保温管道的设计温度,应根据传热计算或试验确定。
3.1.3.6对于非金属材料衬里的管道,设计温度应取流体的高工作温度。当无外隔热层时,外层金属的设计温度可通过传热计算、试验决定,液氨储罐设备现货,液氯储罐现货,菏泽容器或按第3.1.3.3款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