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管式钢换热器设备厂家,热管式换热器生产厂家,热管式换热器制造厂家应符合本规范第7.1.2条第4款的规定。
5 应将高度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高度45m及以上水平突出的墙体应设置接闪器并与防雷装置相连。
7.1.4 高度超过250m或雷击次数大于0.42次/a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接闪网格法保护时,接闪网格不应大于5m×5m或6m×4m;热管式钢换热器设备厂家,热管式换热器生产厂家,热管式换热器制造厂家当采用滚球法保护时,滚球法保护半径不应大于30m。
2 专用引下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2m。
3 建筑物外墙内侧和外侧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类似金属物应在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并应在高度250m以上区域每间隔不超过20m与防雷装置连接一处,在高度100m~250m区域内每间隔不超过50m连接一处,热管式钢换热器设备厂家,热管式换热器生产厂家,热管式换热器制造厂家高度0~100m区域内在100m附近楼层与防雷装置连接。
4 在高度250m及以上区域应每层连成闭合环路,闭合环路应与本楼层结构钢筋和所有专用引下线连接;高度250m以下区域应按本规范第7.1.2条第4款的规定执行。
5 应将高度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热管式钢换热器设备厂家,热管式换热器生产厂家,热管式换热器制造厂家高度30m及以上水平突出的墙体应设置接闪器并与防雷装置相连。
7.1.5 各类防雷建筑物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1.2条~第7.1.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或地面层处,热管式钢换热器设备厂家,热管式换热器生产厂家,热管式换热器制造厂家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