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疲劳容器分析设计,高压容器分析设计,菏泽容器压力钢管使用的钢板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钢板的性能和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及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当需复验,钢板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2975和《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 713的规定或《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板及钢带》GB/T 24511的规定。
2.0.3 压力钢管用钢板,当需用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UT)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疲劳容器分析设计,高压容器分析设计,菏泽容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测》JB/T 4730.3的有关规定。低碳钢和低合金钢应符合Ⅲ级。高强钢应符合Ⅱ级。厚度方向受力的月牙肋或梁等所用的低碳钢、低合金钢和高强钢钢板均应符合Ⅰ级。高强钢和板厚大于60mm的低碳钢和低合金钢钢厂应逐张进行超声波检测。
注:高强钢即标准屈服强度下限值ReL(或Rp0.2)≥450N/mm2,且抗拉强度下限值Rm≥570N/mm2的低碳低合金钢。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疲劳容器分析设计,高压容器分析设计,菏泽容器岔管的月牙肋或梁的钢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 5313的有关规定进行厚度方向拉力试验。
2.0.5 钢板存放应避免雨淋、锈蚀,钢板叠放与支撑垫条间隔设置应避免产生变形。
2.0.6 钢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疲劳容器分析设计,高压容器分析设计,菏泽容器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 713、《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高强度结构用调质钢板》GB/T 16270、《压力容器用调质高强度钢板》GB 19189、《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 14977、《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板及钢带》GB/T 24511和《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GB/T 20878的有关规定。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疲劳容器分析设计,高压容器分析设计,菏泽容器钢板厚度允许偏差和钢板不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6-1和表2.0.6-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