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承接管道工程的公司,贵州省承接管道项目的公司,菏泽容器制造管道组成件用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235-A、Q235-B及Q235-C材料宜用于C及D类流体管道,且设计压力不宜大于1.6MPa。Q235-A·F材料仅宜用于输送D类流体的管道及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250℃的管道支吊架。
4.4.1.2 奥氏体不锈钢使用温度高于525℃时,钢中含碳量不应小于0.04%。
4.4.1.3 受压管道组成件使用附录A中表A.0.2所列的钢板时,贵州省承接管道工程的公司,贵州省承接管道项目的公司,菏泽容器应对以下钢板逐张进行超声波检测:
(1) 低温钢厚度大于20mm。
(2) 20R及16MnR厚度大于30mm。
(3) 其他低合金钢厚度大于25mm。
贵州省承接管道工程的公司,贵州省承接管道项目的公司,菏泽容器以上质量不应低于Ⅲ级。
(4) 对于调质钢板不论厚度多少,均须检测,质量不应低于Ⅱ级。
4.4.1.4 调质状态供货的钢材,应按设计条件进行常温或低温冲击试验。
4.4.1.5 钢材的使用状态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设计指定供货状态与国家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不同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贵州省承接管道工程的公司,贵州省承接管道项目的公司,菏泽容器低温管道用钢应采用镇静钢。
4.4.2 铸铁类材料使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1 球墨铸铁用作受压部件时,其设计温度不应超过350℃,设计压力不应超过2.5MPa。在常温下,设计压力不宜超过4.0MPa。
4.4.2.2 (本款删除)
4.4.2.3 下述铸铁不宜在剧烈循环条件下使用。对过热、贵州省承接管道工程的公司,贵州省承接管道项目的公司,菏泽容器机械振动及误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