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氨气缓冲罐的企业,国内生产氨气缓存罐的企业,国内生产氨气储存罐的企业精细化工工艺过程具有批量运行、多生产线、多产品品种等特点,在操作方式上也经常需要现场监控与控制室集中监控相结合,为了能更有效、更安全、更合理地配置过程监控系统,可优先考虑采用“可编程控制器”、“数据通信网络”、“一体化触摸屏”等产品技术。
5.8.3 火灾紧急切断控制阀是用于把可燃物质与火灾设备隔离的火灾安全性开关阀。该阀门的大行程时间不应超过10s,阀门的允许泄漏等级应至少达到ANSI/FCI70-2等级V(Class V)规定,开关阀的阀体、阀内件(垫片、填料等)应能承受API607或API6FA标准的阀门耐火试验。该阀门的气动执行机构及其附件都应有防火措施,安装防火保护罩(该保护罩应符合UL1709标准,国内生产氨气缓冲罐的企业,国内生产氨气缓存罐的企业,国内生产氨气储存罐的企业能在1093C下抵抗烃类火灾30min)。
该阀门可在安全区(且安全巡检路线附近)设置遥控操作开关,其接点信号直接送至该开关阀,在紧急情况下可现场手控该开关阀。
该阀门可配置手轮机构,该机构必须能实现在无动力和阀门大负载情况下可手动操纵执行机构。
开关阀的气动执行机构应优先选用仪表空气故障关型(FC),气动控制管路可局部选用防日晒聚乙烯管,执行机构的气缸上应能加装易融塞,其融塞的融化温度一般为250℃(或根据火灾发生燃烧可产生温度的安全融化需要值而定),国内生产氨气缓冲罐的企业,国内生产氨气缓存罐的企业,国内生产氨气储存罐的企业确保火灾事故发生时,带弹簧安全复位的功能使开关阀阀位处于安全位置。 储存沸点低于45℃或在37.8℃时饱和蒸气压大于88kPa(绝压)的甲B类液体,宜采用压力储罐、低压储罐或降温储存的常压储罐,储罐选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的规定。
6.2.2 单罐容积不小于100m³的甲B、乙A 类液体储存应选用内浮顶罐。当采用易熔材料制作浮盘时,应设置氮气保护等安全措施。采用固定顶罐或低压罐时,应采用氮气或惰性气体密封,国内生产氨气缓冲罐的企业,国内生产氨气缓存罐的企业,国内生产氨气储存罐的企业并采取减少日晒升温的措施。
6.2.3 储罐应成组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同一储罐组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当单罐容积不大于1000m³时,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可同组布置。
2 沸溢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同组布置。
国内生产氨气缓冲罐的企业,国内生产氨气缓存罐的企业,国内生产氨气储存罐的企业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同组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