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公司,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厂家,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企业在未受保护的储液区内的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和移动式罐,与靠近的横梁、桁架、大梁或其他屋顶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915mm。
7.2.11 用于建筑物维修、刷漆或类似的经常性维护工作的液体,允许储存在储存柜之外,或者储液区之外的封闭容器中,限制其数量不超过10天的正常使用量。
7.2.12 储存、搬运和使用Ⅱ级和Ⅲ级液体,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公司,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厂家,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企业如果加热温度在其闪点及以上,应执行Ⅰ级液体的要求。除非按第5章的要求进行工程评价,可采用其他等级液体的要求。
7.3 容器的材质
7.3.1 只有经过认可的容器、移动式罐和中型散装容器才能用于I级、Ⅱ级、ⅢA级液体。
7.3.2 金属容器、金属中型散装容器和轻便式金属罐及其所装产品应符合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推荐规则》第6部分的要求。
7.3.3 塑料容器如果符合下列规范之一,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公司,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厂家,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企业则允许用于储存规定范围内的石油产品:保证储存安全,刚性非金属中型散装容器经过标准的火灾试验,证明其具有内部储存防火性能,并应登记注册和贴上标签。
注2:药品、饮料、食品、化妆品或其他通用消费品,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公司,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厂家,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企业符合公认的包装方法,进行零售的,可不必符合本节要求。
7.4 容器的排气
7.4.1 每个移动式罐或中型散装容器应在其顶部配置一个或几个具有足够排气能力的应急排气装置,以便在暴露于火焰时把内压限制在70kPa(表压)或罐的爆炸压力的30%(两者中取较大者)。
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公司,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厂家,国内有球罐设计资质的企业排气能力不应小于19.7.3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