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气贮槽设备厂家,氨气贮槽生产厂家,氨气贮槽制造厂家受控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的相邻工厂之间的防火间距,按表4.1.5注5的规定执行。
3)至厂外企业铁路、厂外其它公路、变配电所、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有关规定协调制定;
至国家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防火间距,与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等标准协调制定。
5 全厂性重要设施
至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与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有关规定协调制定。
4.1.6 本条对精细化工园区(基地)内企业之间的防火间距规定,氨气贮槽设备厂家,氨气贮槽生产厂家,氨气贮槽制造厂家是根据产业集聚、精细化工园区(基地)一体化布局规划,以及园区(基地)内各企业生产性质类同,企业间一般共用围墙,各企业管理水平、消防设施的配备等类似,执行防火设计标准相同或相近等因素,在满足安全、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有关规定,结合精细化工企业小规模生产、储存的实际制定的。其中:
1 相邻企业甲、乙类厂房(生产设施)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氨气贮槽设备厂家,氨气贮槽生产厂家,氨气贮槽制造厂家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有关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划分规定,为减少对相邻企业的影响,在火灾事故状态下一定强度的热辐射、火灾爆炸影响范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的原则,并参考了美国《溶剂萃取工厂消防标准》NFPA 36的有关规定制定。
甲、乙类厂房(生产设施)与相邻企业其它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氨气贮槽设备厂家,氨气贮槽生产厂家,氨气贮槽制造厂家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结合精细化工企业小规模生产实际制定的。
2 液化烃储罐与相邻企业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氨气贮槽设备厂家,氨气贮槽生产厂家,氨气贮槽制造厂家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