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氢钢设备厂家,抗氢钢设备生产厂家,抗氢钢设备制造厂家输油管道与公路并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公路用地范围边线以外,距用地边线不应小于3m。如受制于地形或其他条件限制不满足本条要求时,应征得公路管理部门的同意。
5 原油、成品油管道与jungong厂、军事设施、炸药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设施的小距离应同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液化石油气管道与jungong厂、军事设施、炸药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设施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6 液化石油气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抗氢钢设备厂家,抗氢钢设备生产厂家,抗氢钢设备制造厂家重要公共建筑和一般建(构)筑物的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注:本条规定的距离,对于城镇居民点,由边缘建筑物的外墙算起;对于单独的学校、医院、jungong厂、机场、码头、港口、仓库等,应由划定的区域边界线算起。
4.1.7 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平行敷设时,其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及《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的有关规定。抗氢钢设备厂家,抗氢钢设备生产厂家,抗氢钢设备制造厂家管道与干扰源接地体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T 50698的有关规定。埋地输油管道与埋地电力电缆平行敷设的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 21447的有关规定。
4.1.8 输油管道与已建管道并行敷设时,土方地区管道间距不宜小于6m,抗氢钢设备厂家,抗氢钢设备生产厂家,抗氢钢设备制造厂家如受制于地形或其他条件限制不能保持6m间距时,应对已建管道采取保护措施。石方地区与已建管道并行间距小于20m时不宜进行爆破施工。
4.1.9 同期建设的输油管道,宜采用同沟方式敷设;同期建设的油、气管道,受地形限制时局部地段可采用同沟敷设,管道同沟敷设时其小净间距不应小于0.5m。
4.1.10 管道与通信光缆同沟敷设时,抗氢钢设备厂家,抗氢钢设备生产厂家,抗氢钢设备制造厂家其小净距(指两断面垂直投影的净距)不应小于0.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