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做低温储罐抽真空业务的公司,国内做低温储罐抽真空业务的厂家本条规定了与排烟系统合用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基本性能要求。排烟系统和通风、空气调节系统一般需要分别单独设置,确需合用时,一是系统各组件的性能要满足排烟系统要求,二是要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保证在发生火灾时系统能顺利地从通风或空调模式转变为排烟模式。
11.3.5 本条规定了排烟防火阀的设置部位和功能要求,以阻止带火烟气或高温烟气进入排烟管道系统,保护排烟风机和排烟管道,防止火灾向其他区域蔓延。排烟防火阀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排烟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280℃时自动关闭,国内做低温储罐抽真空业务的公司,国内做低温储罐抽真空业务的厂家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漏烟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到隔烟阻火作用。
11.3.6 本条规定是确保建筑内火灾时人员疏散安全对补风系统设置及其性能的基本要求。排烟系统排烟时,通过补风形成理想的气流组织,保持内部具有合适的压力以迅速排除烟气。补风系统设置不合理,会对排烟系统造成较大影响,降低排烟效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自动和手动触发报警装置,系统应具有火灾自动探测报警或人工辅助报警、国内做低温储罐抽真空业务的公司,国内做低温储罐抽真空业务的厂家控制相关系统设备应急启动并接收其动作反馈信号的功能。
12.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设备之间应具有兼容的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
12.0.3 火灾报警区域的划分应满足相关受控系统联动控制的工作要求,火灾探测区域的划分应满足确定火灾报警部位的工作要求。
12.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国内做低温储罐抽真空业务的公司,国内做低温储罐抽真空业务的厂家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的总数不应大于32点。总线在穿越防火分区处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12.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火灾声、光警报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声、光警报器的设置应满足人员及时接受火警信号的要求,每个报警区域内的火灾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且不应低于60dB;
2 在确认火灾后,系统应能启动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3 系统应启动、国内做低温储罐抽真空业务的公司,国内做低温储罐抽真空业务的厂家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