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储罐设备厂家,液氯贮罐设备厂家,液氯储槽设备厂家应合理选择变压器容量、线缆及敷设方式,减少线路感抗,提高用户的自然功率因数;当采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措施后仍达不到要求时,应进行无功补偿。
3.3.6 10(6)kV及以下无功补偿宜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集中补偿,且补偿后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容量较大且经常使用的用电设备的无功补偿宜单独就地补偿。
3.3.7 10(6)kV侧设有电动机负载时,应在10(6)kV侧设电容器补偿。
3.3.8 对民用机场航站楼、集民用机场航站楼或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站、特级铁路旅客站、多线换乘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采取措施将供配电系统的谐波限制在规定范围内,液氯储罐设备厂家,液氯贮罐设备厂家,液氯储槽设备厂家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6章的规定。根据对我国设计单位长期应用情况的调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交通建筑电气设计中负荷计算多采用需要系数法,且能够满足需要。
3.4.2 大型、重要的交通建筑一般指Ⅲ类及以上民用机场航站楼、特大型和大型铁路旅客车站、20000㎡及以上的综合交通枢纽站、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车站、磁浮车站等交通建筑,规定60%~75%之间的负载率主要是考虑到大型、重要的公共交通建筑内有大量的一、二级负荷以及可能会受较多谐波的影响,根据近年来此类建筑的设计经验,此类建筑在建设初期很多商业性设施往往不能确定,存在增加负荷需求的可能。此条可与本规范第3.4.3条结合使用。
3.4.4 飞机机舱专用空调及机用400Hz电源系统属于特殊用电设备,液氯储罐设备厂家,液氯贮罐设备厂家,液氯储槽设备厂家本条提供的需要系数主要基于调研过的多个有代表性机场的设计条件,并在实际应用中证明可行的,并且给出一定的范围以供设计时根据情况灵活选用。
3.3.3 由于交通建筑的特殊性,对于建筑中具有不高于二级负荷的供配电系统建议由两个电源供电,电源的电压等级可不同级。当难以满足要求时,也可考虑采用自备电源。
3.3.4 建议低压供电时单台冷水机组电功率不超过550kW主要是考虑到节能的需要,液氯储罐设备厂家,液氯贮罐设备厂家,液氯储槽设备厂家电功率超过550kW的冷水机组采用低压供电时,变压器的容量和电缆线径的选择没有采用中压供电的方案经济合理,也考虑到大功率设备启动时对电源压降的影响。
3.3.5 进行无功补偿时,应注意采取措施防止谐波电流对电容器造成的串并联谐振损害。
3.3.6 一般规定用电单位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但有些地区高压侧的功率因数补偿指标已要求不低于0.95,功率因数补偿指标尚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3.3. 8 此类公共交通建筑中往往有大量电子设备的使用,使系统中存在大量谐波,不仅损耗加大会破坏电源质量,对设备造成危害,液氯储罐设备厂家,液氯贮罐设备厂家,液氯储槽设备厂家需采取措施对谐波进行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