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塔设备厂家,苯塔生产厂家,苯塔制造厂家交通建筑中用电负荷等级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且各级负荷应符合表3.2.1的规定。不同类型交通建筑的规模划分应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于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3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路10(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
4 三级负荷可为单电源单回线路供电,电源故障时允许自动切除该类负荷。
当交通建筑为高层建筑时,其用电负荷等级除符合表3.2.1规定外,尚应符合高层建筑用电负荷等级的规定。
本条中引用的附录A中关于各类型交通建筑规模的划分是分别引自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3.2.2 交通建筑中的消防用电负荷主要有:消防控制室、苯塔设备厂家,苯塔生产厂家,苯塔制造厂家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及排烟设施、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排水泵、电动防火卷帘、电动排烟门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中兼做消防疏散用的自动扶梯等。
3.2.2 交通建筑中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Ⅲ类及以上民用机场航站楼、特大型和大型铁路旅客车站、苯塔设备厂家,苯塔生产厂家,苯塔制造厂家集民用机场航站楼或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站、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站以及具有一级耐火等级的交通建筑中消防用电,应为一级负荷;
2 其他机场航站楼、铁路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站、地上站、港口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及其他交通建筑等的消防负荷不应低于二级负荷。 当交通建筑机房及重要场所中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设备时,苯塔设备厂家,苯塔生产厂家,苯塔制造厂家直接为其运行服务的空调用电不应低于一级负荷;有大量一级负荷设备时,直接为其运行服务的空调用电不应低于二级负荷。
3.2.4 交通建筑中的重要电子信息机房和防灾中心、集中监控管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的交流电源及其系统设备电源,其负荷级别不应低于该建筑中高等级的用电负荷。
3.2.5 交通建筑群区的场内雨水泵站、供水站、采暖锅炉房、换热站、能源中心、通信(信息)楼等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工程规模、重要性等因素合理确定负荷等级,且不应低于二级。
3.2.6 有特殊要求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工艺要求确定。
3.2.7 应急电源应满足重要用电设备对电源切换时间的要求,并应根据负荷要求按其不同的电源切换时间进行分级。苯塔设备厂家,苯塔生产厂家,苯塔制造厂家应急电源的分级及切换时间的要求应符合表3.2.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