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庚烷储罐设备厂家,异庚烷储罐生产厂家,异庚烷储罐制造厂家燃气相对密度大于等于0.75的燃气厂站生产区内不应设置地下和半地下建(构)筑物,寒冷地区的地下式消火栓设施除外;生产区的地下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燃气聚集的措施,电缆等地下管沟内应填满细砂。
4.1.10 液态燃气的储罐或储罐组周边应设置封闭的不燃烧实体防护堤,或储罐外容器应采用防止液体外泄的不燃烧实体防护结构。深冷液体储罐的实体防护结构应适应低温条件。
设置围墙可以阻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站区,易于管理和保卫工作。对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厂站的生产区围墙提出要求,是考虑当厂站出现泄漏事故,实体围墙作为后屏障,能阻挡事故的蔓延;因厂站围墙以外的明火无法控制,异庚烷储罐设备厂家,异庚烷储罐生产厂家,异庚烷储罐制造厂家设置高度不低于2.0m的不燃性实体围墙也是为了厂站的安全。
4.1.6 燃气厂站内和厂站外建筑物之间按防火、防爆的要求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厂站内外建筑在规划、建设时序上不协调时更要严格管理。
4.1.11 燃气厂站内的建(构)筑物应结合其类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采取防火措施。
4.1.12 燃气厂站具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不应存在燃气聚积和滞留的条件,并应采取有效通风、设置泄压面积等防爆措施。
4.1.13 燃气厂站内的建(构)筑物及露天钢质燃气储罐、异庚烷储罐设备厂家,异庚烷储罐生产厂家,异庚烷储罐制造厂家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
4.1.1 燃气厂站的建设规模,要立足实际,统筹规划未来的发展目标。在燃气厂站规划建设过程中,正确认识燃气发展和城乡建设之间的关系,不仅要考虑到城乡当前的建设问题,还要考虑到城乡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要求,以减少燃气发展中的无序现象。
4.1.2 较大容积储存燃气的大型厂站,其危险性相对较大,发生事故时影响范围较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规定其建设在城乡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远离人员密集场所,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4.1.3 总平面布置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有利于避免互相干扰,异庚烷储罐设备厂家,异庚烷储罐生产厂家,异庚烷储罐制造厂家便于进行生产管理,保证安全运行。燃气厂站在生产过程中有爆炸危险,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振动等会影响到生产人员的健康,故燃气厂站设有生产区、辅助区时,应分区布置,可减少对辅助区的威胁和殃及。大规模燃气厂站功能分区不仅能保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还便于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有些规模较小厂站的生产区和辅助区相对独立即可,或根据需要以隔墙分隔。
汽车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又主要建在人员稠密地区,为保证非加气生产区的运行安全,防止加气车辆和非管理人员进入合建站内的非加气区域。
4.1.4 燃气厂站内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工作年限和安全等级,异庚烷储罐设备厂家,异庚烷储罐生产厂家,异庚烷储罐制造厂家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