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化工装备的厂家,国内生产化工设备的厂家,国内生产化工非标设备的厂家由于罐基础处理不当,有一些储罐在投入使用后其基础仍会发生较大幅度的沉降,致使管道和罐壁遭到破坏。为防止上述破坏情况的发生,采取增加储罐配管的柔性(如设金属软管、弹簧支吊架、自然弯曲补偿等)来消除相对位移的影响是必要的,也有利于罐前阀门的安装与拆卸和消除局部管道的热应力。
5.3.11 管道在停输时如两端阀门关闭,管内的液体就处于封闭状态,此时,由于管道受日光曝晒或因管道伴热,管内液体温度上升,体积膨胀,会产生很高的压力,超过管道及其配件强度时很可能引起泄油事故。规定应有泄压措施。
容量大于100m³的储罐应设液位连续测量远传仪表。国内生产化工装备的厂家,国内生产化工设备的厂家,国内生产化工非标设备的厂家置原料储罐宜设低低液位报警,低低液位报警宜联锁停泵。
5.4.5 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报警信号应传送至自动控制系统。
5.4.6 储罐应设温度测量仪表。浮顶罐和内浮顶罐上的温度计,宜安装在罐底以上700mm~1000mm处。固定顶罐上的温度计,宜安装在罐底以上700mm~1500mm处。罐内有加热器时,宜取上限,无加热器时,宜取下限。
5.4.7 低压储罐应设压力测量就地指示仪表和压力远传仪表。国内生产化工装备的厂家,国内生产化工设备的厂家,国内生产化工非标设备的厂家压力就地指示仪表与压力远
5.4.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不应高于储罐的设计储存高液位;
b)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国内生产化工装备的厂家,国内生产化工设备的厂家,国内生产化工非标设备的厂家不应低于储罐的设计储存低液位。
5.4.3 储存I级和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3000m³的甲B和乙A类可燃液体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³的其他液体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高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国内生产化工装备的厂家,国内生产化工设备的厂家,国内生产化工非标设备的厂家宜按下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