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气罐办安装手续,储气罐办安装告知资料,储气罐办使用资料,储气罐办使用手续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等场所;
燃气输送压力是确定燃气管道管径、壁厚等的重要技术参数。具体数值由设计人员根据燃具、用气设备的数量、安装条件及用户要求等因素确定,设计压力不得大于本条用户燃气管道高工作压力的规定。
5.3.2 用户管道的设计工作年限与输配管道的设计工程年限一致。对于预埋在建筑结构中的管道,设计工作年限要与建筑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一致。
5.3.3 燃气管道及附件不得设置在下列场所的理由:(1)卧室、储气罐办安装手续,储气罐办安装告知资料,储气罐办使用资料,储气罐办使用手续客房等是人员睡眠和休息场所,燃气泄漏会直接影响人身健康和安全。(2)避难场所用于避难人员疏散和临时避难,为特殊时期提供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场所;一般情况下,防御等级高于民用建筑的卧室及商业建筑的客房。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设施。电梯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容易因断电而造成电梯“卡壳”,将乘坐电梯逃生的人员困在电梯厢内;火场烟气涌入时极易造成“烟囱效应”,电梯里的人员随时会被浓烟毒气熏呛而窒息死亡;电梯不具有防高温性能,当在火灾时遇到高温,电梯厢容易失控甚至变形卡住;在消防人员灭火时,水容易流到电梯内,会造成触电的危险。(3)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和变、配电室等设备房间有电源、电器开关,产生的电火花遇到燃气泄漏容易引发燃气爆炸等事故。
5 电线(缆)、供暖和污水等沟槽及烟道、储气罐办安装手续,储气罐办安装告知资料,储气罐办使用资料,储气罐办使用手续进风道和垃圾道等地方。
5.3.4 燃气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不应设置在卫生间内。
5.3.5 使用管道供应燃气的用户应设置燃气计量器具。
5.3.6 用户燃气调压器和计量装置,应根据其使用燃气的类别、压力、温度、流量(工作状态、标准状态)和允许的压力降、安装条件及用户要求等因素选择,其安装应便于检修、维护和更换操作,且不应设置在密闭空间和卫生间内。
5.3.7 燃气相对密度小于0.75的用户燃气管道当敷设在地下室、储气罐办安装手续,储气罐办安装告知资料,储气罐办使用资料,储气罐办使用手续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场所时,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5.3.8 用户燃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的部位应采取防沉降措施。高层建筑敷设燃气管道应有管道支撑和管道变形补偿的措施。
5.3.9 当用户燃气管道架空或沿建筑外墙敷设时,应采取防止外力损害的措施。
5.3.10 用户燃气管道与燃具的连接应牢固、储气罐办安装手续,储气罐办安装告知资料,储气罐办使用资料,储气罐办使用手续严密。
5.3.11 用户燃气管道阀门的设置部位和设置方式应满足安全、安装和运行维护的要求。燃气引入管、用户调压器和燃气表前、燃具前、放散管起点等部位应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门。
5.3.12 暗埋和预埋的用户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接头。
储气罐办安装手续,储气罐办安装告知资料,储气罐办使用资料,储气罐办使用手续用户燃气管道的安装不得损坏建筑的承重结构及降低建筑结构的耐火性能或承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