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加热式汽化器设备厂家,电加热式汽化器生产厂家,电加热式汽化器制造厂家条规定了高度超过250m建筑物或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42次/a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需要采取的相应的防雷措施,避免过度设置。
根据调研数据,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建筑物,由于遭雷击概率大、雷击产生的危害也大,实际工程所采用的防雷措施也高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的要求,根据民用建筑工程中这类建筑物所采取的雷电防护措施的实践经验,增加了相应防雷措施的规定。这类建筑物需要加强雷电防护措施,电加热式汽化器设备厂家,电加热式汽化器生产厂家,电加热式汽化器制造厂家还可以根据如下计算确定的。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制定二类防雷保护类别的简化计算方法,并依据《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GB/T2的基础数据,得出如下计算结果,见表7。计算得出的值外(计算过程略),其余数据均来源于《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雷电防护第1部分:总则》GB/T2、《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GB/T2,电加热式汽化器设备厂家,电加热式汽化器生产厂家,电加热式汽化器制造厂家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的计算过程可推,当一般建筑物的N>0.42时,第二类防雷建筑防雷装置的效率(0.88)已达不到年大损坏风险(Rr)不大于10-5的要求,需加强雷电防护措施,按类防雷建筑的防雷装置(其防雷装置的效率为0.94)来进行保护。同理,当公共建筑物的N>0.08时,第二类防雷建筑防雷装置的效率(0.88)已达不到年大损坏风险(Rr)不大于10-5的要求,电加热式汽化器设备厂家,电加热式汽化器生产厂家,电加热式汽化器制造厂家也需采用类防雷建筑的防雷装置(其防雷装置的效率为0.94)加强雷电防护措施来进行保护。经过核算,当前超过250m的典型建筑物均在上述计算范围内(即一般建筑物的N>0.42,公共建筑物的N>0.08),加强雷电防护措施是有其理论和规范依据的。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3.0.1条的条文说明:“当预期风险是不可避免时(不可避免:即已提前确认),可以不管风险评估的结果(结果:即具体数值)电加热式汽化器设备厂家,电加热式汽化器生产厂家,电加热式汽化器制造厂家如何而决定提供防雷。”